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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开展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18-03-30 作者: 安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保证企业能准确判定并及时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3月中旬,区安监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对象包括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对象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第一阶段由相关企业自查自纠,建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与责任人并上报各园区、镇街。第二阶段由区安监局联合各园区、镇街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逐一检查确认登记建档,确保一企一档案,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到人。第三阶段由区安监局依据重大隐患排查情况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社会影响的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完成,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将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截至目前,区安监局已对两家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场所生产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下一步,区安监局将严格按照判定标准,加强宣传,严明执法,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