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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8月份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9-20 作者: 城管办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8月份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根据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统计,8月份通过采集员上报、媒体报道、视频监控、市级督办、领导交办等各种途径共收集城市管理信息4523件,其中立案3983件。本月各专业部门应处理案件4700件,全部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级平台运行分析

1.部门覆盖率分析

区级平台目前有32家专业部门(单位)中20家收到数字化城管派遣的案件。12家无案件。部门覆盖率达62.50%。

2.案件高发情况分析

8月份,区数字城管系统中各专业部门应处理城市管理事件类案件共3865件,占专业部门本月度应处理案件总数的87.66%,主要有市容环境、宣传广告等方面。其中公共绿地管理不到位、店牌店招不规范、道路破损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出店经营、占道广告牌等处理后反弹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管理部件类涉及通信井盖、雨水箅子、污水井盖、自来水管网、监控电子设施等问题共835件,占专业部门应处理案卷总数的12.34%。

二、市级考核7、8 月份情况


三、近两个月部门得分

四、成员单位处置情况及失分原因分析

7月份,我区数字化城管案件返工率问题已经凸显。7月上旬,我中心印发了《关于规范数字化城管平台案件处置操作的通知》(泰高数城〔2017〕38号),对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机构建设、处置时限、案件派遣和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案件的处理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进一步的指导。8月上旬,区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题召开了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协调会,阐明了案件返工率对我区考核的影响,再次提出了规范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的要求,围绕关于明确事权的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和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了属地镇街及相关部门的事权管辖责任。绝大多数二级平台情况大幅好转,有少数镇街的数字化城管案件办理(即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问题的处置解决)还需进一步规范。

1.案件完成较好的单位。按照《高港区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数字城管各相关责任部门案件数量及处置情况,从系统综合分析和评价来看,8月份高港高新区、区城管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案件完成情况较好。高港高新区案件总量达150起,占月度案件总数的3.10%,全部按时办结,综合得分99.6分;区住建局案件总量达638起,占月度案件总数的13.17%,均能规范流转、处置及时、按期结案,综合得分99.75分;区城管办案件总量达1450件,占月度案件总数的29.93%。全部按时结案,无返工案件,综合得分99.74。永安洲镇、白马镇、大泗镇、胡庄镇。虽没有建立正真意义上的数字化城管二级平台,但在区政府召开协调会之后,对市城管委巡查发现的问题均能及时办结。

2.存在的主要问题。

8月份,我区案件返工率为13.51%,在市考核中被扣8.98分。许庄街道7月份案件总数872件,返工228件,返工率26.15%;8月份案件总数770件,177件超时结案,超期结案率22.99%;返工248件,返工率32.21%。8月份返工总数占全区返工总数的39.06%,呈现上升趋势。口岸街道案件7月份案件总数722件,返工149件,返工率20.64%;8月份案件总数661件,返工103件(多为8月10日前的案件),返工率15.89%;8月份案件返工总数大幅下降,占全区总返工数的16.22%。交警二大队8月份案件总数549件,返工98件,返工率17.85%。8月份返工总数占全区返工总数的15.43%。返工案件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决所辖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回复已办结,核查后不属实,不能结案,重新发回处理,人为造成大量返工,影响我区考核成绩。


                                                             泰州市高港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