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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6月份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7-24 作者: 城管办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6月份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根据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统计,6月份通过采集员上报、媒体报道、视频监控、市级督办、领导交办等各种途径共收集城市管理信息4490件,其中立案4105件。本月各专业部门应处理案件4143件,其中部门反馈4143件,办结4143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级平台运行分析

1.部门覆盖率分析

区级平台目前有32家专业部门(单位)中21家收到数字化城管派遣的案件。11家无案件。部门覆盖率达65.63%。

2.案件高发情况分析

6月份,区数字城管系统中各专业部门应处理城市管理事件类案件共3689件,占专业部门本月度应处理案件总数的89.04%,主要有市容环境、宣传广告等方面。其中公共绿地管理不到位、店牌店招不规范、道路破损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出店经营、占道广告牌等处理后反弹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管理部件类涉及通信井盖、雨水箅子、污水井盖、自来水管网、监控电子设施等问题共454件,占专业部门应处理案卷总数的10.96%。其中,道路破损、雨水箅子、污水井盖等问题处置较快,通信井盖、通讯交接箱等问题处置较慢。

二、市级考核情况

三、成员单位处置情况及失分原因分析

总体来说,6月份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质态良好。绝大多部门案件流转规范、问题处置及时,解决了一大批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在6月份市对我区月度考核中,案件返工率6.33%,得分99.61,比海陵区低1.36分。主要失分原因在于个别街道和电信、移动、广电等通讯部门推诿扯皮;还有极个别部门不重视数字化城管工作,大批案件未能及时处置。

1.处置积极的突出单位。按照《高港区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数字城管各相关责任部门案件的处置情况,依据平台系统对责任部门处置完成情况自动综合分析和评价结果,6月份高港高新区、区城管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案件完成情况较好。高港高新区案件总量达113起,占月度案件总数的2.85%,全部按时办结,仅2个案件出现权属不清,发还重派的情况,对考核结果无影响,综合得分100分;区住建局案件总量达356起,占月度案件总数的8.29%,均能规范流转、处置及时、按期结案,综合得分100分;区城管办案件总量达1422件,占月度案件总数的34.32%。其中3起涉及新城农贸市场周边后街背巷的案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其余均全部按时结案,综合得分99.96。

2.存在的突出问题。

(1)返工率奇高。我区数字化城管案件返工率6.33%,而其他三个区的返工率为0.00%。按照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要求,我中心经认真排查分析,将返工率奇高的原因归纳如下:

口岸街道对于义乌大市场大楼南侧东西向道路、通扬路以北小区及后街背巷、通扬路以南新建道路、原登月集团、口岸船厂家属区内及部分装潢渣土类的案件不能按照《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9月25日第2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落实事权管辖,及时受理处置其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对口岸街道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案件,我中心多次发出整改通知、情况通报,同时也请区创建办帮助沟通协调。但最终,其二级平台仍然以各种理由回复“不属我街道管辖范围”,致使大批案件发生重复派遣,导致我区城市管理案件返工率大幅提高,影响了区政府考核成绩。在口岸街道6月份受理的案件中,仍有10条超期处理,3条超期未处理。7月份返工问题没有明显好转。提请口岸街道理顺事权管辖关系,争取大幅降低返工率,避免影响区政府7月份的月度考核。

(3)推诿扯皮。涉及电信、移动、广电、联动、铁通等通信部门的大量线缆中断下挂、通讯井盖破损缺失、通讯线杆断裂倾斜等案件均推说不是本部门的,40个问题案件难以派遣。市城管委督查发现的问题有13件仍未处置到位。

(2)重视程度不够。许庄街道6月份有30条超期未处理案件,15条超时处理案件。经多次沟通提醒,至2017年7月21日下午下班前,许庄街道超时未处理案件已增至96条。提请许庄街道提高重视程度,加强二级平台管理力度,及时处置并回复市城管委派发及我中心巡查发现的问题(即数字化城管平台案件),避免影响区政府7月份的月度考核。

请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处置力度,按照《关于规范数字化城管平台案件处置操作的通知》(泰高数城〔2017〕38号)文件明确的要求和程序规范二级平台运转工作。


                                                   泰州市高港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