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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12月份及年度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3-01 作者: 城管办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12月份

及年度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根据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统计,12月份通过采集员上报、媒体报道、视频监控、市级督办、领导交办等各种途径共收集城市管理信息3763件,其中立案3570件。本月各专业部门应处理案件3365件,其中部门反馈3365件,办结3365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级平台运行分析

1.部门覆盖率分析

区级平台目前32家成员单位中有17家收到数字化城管派遣的案件,15家无案件,部门覆盖率53.13%。

2.案件高发情况分析

12月份,区数字城管应处理城市管理事件类案件共3146件,占本月度应处理案件总数的93.49%,主要有市容环境、宣传广告等方面。其中公共绿地管理不到位、店牌店招不规范、道路破损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出店经营、占道广告牌等处理后反弹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管理部件类案件共219件,占应处理案卷总数的6.51%,涉及通信井盖、雨水箅子、污水井盖、自来水管网、监控电子设施等部件。其中,雨水井盖、雨水箅子、污水井盖等问题处置较快,通信井盖、通讯交接箱等问题处置较慢。

二、区各成员单位得分情况

按照《高港区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和平台系统案件处理统计,各成员单位得分如下:

三、处置情况及失分原因分析

总体来说,全年绝大多数成员单位案件流转规范、问题处置及时,解决了大量城市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1.处置规范及时、主动积极的成员单位。12月份高港高新区、区城管办、口岸街道、区住建局等成员单位案件完成情况较好。高港高新区案件处置积极主动,回复及时,实现了结案率和及时结案率双100%,综合得分100分;区住建局案件总量118起,占月度案件总数的3.51%,流转规范,处置及时,按期结案,综合得分100分;区城管办案件总量达2704件,占月度案件总数的80.36%。全部按时结案,综合得分100分;口岸街道案件总量达195件,占月度案件总数的5.79%。全部按时结案,综合得分100分。

2.运行质态优化幅度较大的成员单位:雕花楼景区、刁铺街道、交通分局、公安分局、水利局、交警二大队、自来水公司。

3.失分的主要原因

12月份,许庄街道有一起违章悬广告横幅的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案。

从全年办理情况来看,扣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

(1)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各成员单位人事调整较大,新人员不太了解数字化城管的专业知识。自2017年9月培训后,情况比较理想。

(2)职责职能交叉不清。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20号)的理解偏差,导致案件受理办复出现返工现象。二是通信部门部件问题难以区分,甚至出现共用通讯井盖、杆线均不受理的问题。

(3)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极少数成员单位存在登陆系统平台不正常、接受案件不快速、沟通情况不及时、处置回复超期的现象。






                                                   泰州市高港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