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办组织开展《泰州市市区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4月1日起,《泰州市市区住宅装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装饰装修活动,杜绝在住宅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夹层、开挖房屋底层地面和地下空间。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4月20日下午,区城管办联合新城社区党支部,组成小分队走进新城社区,在新城社区居委会前设置了法治宣传点,向社区群众分发《泰州市市区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宣传单,并解答社区群众提出的有关住宅装修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整个宣传活动历时2小时,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多人次,现场普法氛围浓厚,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