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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

发布时间: 2016-05-05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2016,高港区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为人均590元,比2015年的年人均520元提高7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13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年人均400元提高到460元。调整后,全区新农合基金盘子将达9331万元,比2015年增加803万元,对缓解我区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起到积极的作用,参合农民也将会从新农合制度中得到更多更好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