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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推进执法执勤车辆改革

发布时间: 2016-07-22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6年以来,区财政局按照公车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改革政策。中央和省明确允许保留执法执勤车辆的12个部门按比例保留执法用车,其余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做到应封尽封。经核定,全区共有74辆执法执勤用车,按要求保留50辆,封存24辆;二是积极推进执法执勤车辆保障平台建设。经区政府批准,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中心,同时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工作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较好地为区级机关有执法职能但未核定车辆编制单位,开展执法执勤活动提供用车保障,促进了执法活动的高效开展;三是规范处置封存车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进行车辆拍卖处置,已成功拍卖15辆,拍卖总价32万元,在车辆评估价的基础上溢价86%,拍卖款项已全部上缴国库。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规范车辆维修、加油等采购程序,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强化车辆使用纪律要求,确保执法执勤车辆规范、高效、安全运转,为我区各类执法执勤活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