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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四个严格”实现土地出让管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 2016-03-22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从“四个严格”入手,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管理,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依法依规出让。认真执行土地出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实行按划拨供地目录及土地出让规范供地,对符合划拨用地以外的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土地有偿使用率达到100%。二是严格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管理,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三是严格稽查制度,确保土地使用效益。区审计部门对土地出让金收支进行审计,以查促管,确保土地使用效益最大化。四是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建立了财政、国土联网的土地出让金核算征收网络,对出让金收支实行实时监控。土地出让金收入直达区“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纳入基金管理;支出也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坚持收支分离、管用分开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土地出让金管理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