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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 2016-03-15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5年,区财政会同民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70元,全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07万元,惠及4180人;发放城乡重残、特殊困难残疾人资金共计1341万元,惠及2250人。二是实施更加便捷的城乡医疗救助。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方式,简化医疗救助程序,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全区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01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9256人次。三是大幅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7035元,全区共为380名五保老人发放供养资金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