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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扶贫 为高港贫困人口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 2018-03-23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高港区财政局不断加大低收入人群生活保障力度。一是发挥健康保险助力脱贫作用。“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让基本医疗有保障”是保障贫困人口民生获得感的重要一环。区财政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为“十三五”期间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不含五保贫困户)办理健康扶贫补充保险,从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重大疾病初次诊疗补助、住院费用补偿、住院生活津贴、失能护理补贴等五个方面开展健康扶贫。2018年财政预算共计安排阳光保险资金21.93万元。二是增强财政“保民生”托底式保障。为提高贫困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参照2017年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的脱贫标准,对不足8000元部分按1.5倍进行补差,2018年区财政共计安排低收入农户帮扶资金57.75万元。三是标准厂房租金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参照《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项目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区财政对2012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的27个经济薄弱村共计划拨标准厂房租金补贴712.8万元,由其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