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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环保局充分发挥村级“两委”环保委员作用,迅速处置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18-03-28 作者: 环保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期,高港环保局、白马镇接到前进村环境监管网格巡查员报告,在其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王港河水质发黄,怀疑存在环境污染情况。接到情况反馈后,高港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白马镇、村有关人员迅速响应,立即前往现场对河道沿线工业企业、入河雨水排口进行排查,经过详细排查最终确定为工业园区内一体育器材加工企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酸洗磷化收集池内废水溢出经雨水管道进入东侧王港河。环保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进行取样,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生产行为,妥善处置酸洗磷化废水,不得进入环境;对受污染的王港河河水进行有效处置,消除影响;根据监测结果,接受环保部门调查处理。从环境污染情况发现到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用时仅半天。

据了解,高港区在全区91个村居(社区)“两委”设立了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做到全面覆盖、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