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
6月6日,高港区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顾萍书记在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国家生态区”的全面深化和提标升级,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地各部门要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不容懈怠的政治任务,必须高度自觉、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必须加快转型、厚植优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惠民为民的务实举措,必须毫不松懈、积极作为三个方面来认识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准确把握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从突出产业转型,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突出综合治理,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突出绿色引领,提升生态文明素养;突出改革创新,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对照创建要求,紧盯关键环节,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全面提高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三是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是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各地各部门要从强化责任落实,狠抓督查推进,严格监管执法三个方面以勇于担当的精气神、攻坚克难的拼搏劲、众志成城的向心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孙宏建区长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创建的总体目标,即在镇街层面,2017年全区所有镇街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考核指标要求,2018年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全覆盖;在区级层面,2018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指标要求,2019年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完成上述目标,要着重抓好生态空间优化、绿色经济转型、环境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环境风险防范、生态制度保障等“六大工程”。
孙宏建区长还提出了今年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抓好一个行动(“263”专项行动),干好两大任务(文明城市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打好三大战役(气、水、土的污染防治),做好四个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投入保障、能力保障)。
高港区四套班子有关负责人、法检“两长”、各园区、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环保科(环保所)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区“263”办公室全体人员、区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合计16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