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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环保局三着并举持续开展 清洁生产审核

发布时间: 2018-04-07 作者: 环保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期,高港环保局排定2018年10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涉及化工、轻工等行业,并采取三项措施指导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是落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体责任。公布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督促重点企业公布相关环保信息,真实准确反映客观情况,及时开展审核工作,审核报告报环保部门备案。二是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实施“一厂一策”。督促自身不具备审核条件的企业委托相应的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审核。三是及时调度清洁生产审核进展。及时调度辖区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每季度向上级环保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组织相关评估验收工作,确保评估验收工作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