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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环保局制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10-13 作者: 环保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环保局制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7月23日省委“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的规定,近日,高港区环保局制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重申了相关纪律,特别是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喝白(啤)酒和提供香烟,工作餐必须履行事前审批手续,不得超标准接待,报销实行一餐一单制,并提供详细接待清单,报帐员要加强票据审核等,从而从制度上堵塞了管理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