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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港区环境质量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2-27 作者: 环保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AQI指数情况

2016年,高港区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100以下天数为249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7.9%。

(二)环境空气六项指标

(1)二氧化硫(SO2)

全年平均浓度为16ug/m3,较2015年下降2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60ug/m3)。

(2)二氧化氮(NO2)

全年平均浓度为34ug/m3,较2015年上升6.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40ug/m3)。

(3)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年平均浓度为97ug/m3,较2015年下降13.4%,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70ug/m3)0.38倍。

(4)细颗粒物(PM2.5)

全年平均浓度为53ug/m3,较2015年下降15.9%,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35ug/m3)0.51倍。

(5)一氧化碳(CO)

全年平均浓度为1.9mg/m3,较2015年上升9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4mg/m3)。

(6)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84ug/m3,较2015年上升7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160ug/m3)0.15倍。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地

2016年,我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泰州市长江永安洲永正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地表水

2016年,全区两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南官河口岸闸和宣堡港口岸桥水质现状为III类,优于考核要求IV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6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比2015年上升0.2分贝。依据《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我区区域环境噪声评价为“较好”。

(二)交通噪声

2016年,城区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较2015年上升0.1分贝。依据《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我区交通噪声评价为“好”。

四、生态环境质量

依据《生态环境状态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2016年高港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4.0,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