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近期,高港区环保局对全区10家Ⅲ类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医疗单位均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基本做到了规范化管理。对检查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辐射安全许可证》、人员培训证书即将到期的问题,我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