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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环保局结合“两学一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 2016-08-30 作者: 环保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以史为镜,可知兴衰,以案为镜,可知得失。近日,高港区环保局结合“两学一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会上,局纪检书记通报了扬州市江都区企业偷排废水,区公安环保水利多名官员因受贿获刑等案例,总结了我局今年以来环境监管、环境信访处理中存在的不足,引导全局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要尽职履职,坚守法律红线。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重申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服务企业、改进作风“三个必须,三个严禁,十个不准”规定。

二要规范管理,重申规章制度。用实际行动巩固生态区创建成果,在环境许可、环境信访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办理要一次说清,信访举报要迅速处理,及时回复。要严守工作纪律,举止要文明、大方、得体。

三要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开展“党组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检组长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的活动,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所属人员遵章守纪的监督的检查,及时纠正苗头性的问题。高度重视环境信访特别是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对于久拖未办结的,局纪检组将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