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个镇街《国家生态 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2016-2020)》
4月12日,高港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7个镇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2016-2020)》。会议认为,各镇街《规划》目标明确、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工程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区政府原则同意各镇街报送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2016-2020)》。会议要求,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对标找差,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加强领导,确保按期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为高港区早日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