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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发布时间: 2017-06-01 作者: 环保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6月1日,高港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高港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组织编制的《高港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了“十三五”时期高港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具体措施,符合高港实际,总体可行。会议决定批准《高港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污染治理和环境执法,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确保规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