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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委检查指导全区造修船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 2017-08-22 作者: 经信委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8月22日上午,区经信委李晓娟副主任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全区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李晓娟一行通过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着重了解了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李晓娟指出,尚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造修船企业,要按照《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尽快开展自评和评审,力争早日通过;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造修船企业,应于3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按照要求进行重新申请评审,换发证书和牌匾;造修船企业要将《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属地政府要对辖区内造修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年底前,造修船企业要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报属地政府、区经信委和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