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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着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 2015-04-30 作者: 民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泰州市高港区召开社区社会组织推进会,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快速发展。

     会议要求每个村(社区)以本辖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取向,至少登记成立3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坚持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并举,主要包括老年活动类、生活服务类、文体艺术类、公益慈善类、维稳维权类等,如:居家养老服务站、留守妇女协会、慈善互助会、民间艺术团等。

     据了解,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增强村居治理能力和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通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充分利用辖区内的闲散人力和资金,为“老、残、孤、困”社会救助对象及未成年人等提供全方位的关心和帮助;可以共同兴趣爱好为纽带,以各类文体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与精神生活的需求,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真正发挥社区的自治功能,改善社区人际关系,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该区将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以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通过公益创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