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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严格做好地名普查数据保密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1-06 作者: 民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规范高港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涉密数据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严防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高港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江苏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地名普查保密工作。
  一是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安全防护具体、内部设施全面,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具备防盗、防泄密要求。
  二是要求使用保密计算机操作,不能在互联网上传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信息。保密计算机的配置要求、互联网物理隔离、杀毒软件、管控软件等符合《江苏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是涉密人员都经过岗前培训并签有保密承诺书,涉密人员信息全部登记备案。
  四是涉密文件资料按要求使用刻录光盘承载保存。所有使用的普查地图、普查审核的地名条目等必须盖章、签名列表上报。所有地名沿革来源、地理信息填表数据等必须用U盘拷贝上报,不能利用互联网上报,防止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