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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洲分局开展出租房屋隐患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0-17 作者: 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接到区局的出租房屋隐患排查表,永安洲分局于10月10日至12日对隐患表中列出的27家经营户证照情况开展了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4人,对主要集中在中航、三福船舶周边的30家出租屋经营户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其中,无照经营户26家,有照经营户4家。

在此次排查中发现,以上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主要为在租赁产权房的基础上搭建的临时板房,房屋部分属于非法建筑,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经营场所证明,而临时板房属于违章建筑办理不了经营场所证明,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经营场所属于非法建筑的,安全隐患极大。下步,永安洲分局将出租屋隐患排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向区局及永安洲镇政府领导做及时汇报,继续推进隐患排查的解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