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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市场监管局荣获“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 2018-02-06 作者: 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高港区市场监管局荣获“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度,该局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推行精准服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全区目标考核专项内容,迅速通过《泰州市高港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引入“检察官工作室”新型办公模式,破解案件移送难题。打造苏中苏北地区首家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平台,有效推进全区医疗器械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坚持从严整治,提高“双创”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部署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药品零售企业等“双随机”检查,食品、药品抽检任务及ADR、MDR上报数在全市领先。狠抓专项整治,先后开展生猪私屠乱宰、网络订餐、特殊药品、疫苗管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士气高昂,健康夜跑、“文明高港”摄影、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等活动精彩纷呈。

三是创新监管模式,塑造部门权威。首创“异地交叉”强化执法,针对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开展综合执法,2个月时间查处食品案件47件。牵头制定《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规范》和《老年人助餐点服规范》2项泰州市地方标准,助餐点建设和服务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在全市率先成立泰州市高港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