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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学校食堂试点推广“五常法”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5-27 作者: 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推动全区学校食堂深入开展“五常法”管理工作,高港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制定《高港区学校食堂推广“五常法”管理实施方案》,将开展“五常法”管理与食堂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所谓五常法”管理,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是一种现场管理实用技能和方法。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动员全体员工自觉参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提高行为素养,实现管理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

高港区将首先在江苏省口岸中学、泰州市口岸实验学校泰州市胡庄中心小学、泰州市汪群小学、泰州市口岸中心幼儿园、泰州市永安洲镇中心幼儿园、泰州市高港区许庄中心幼儿园这6所学校试点推行,然后逐步在全学校推广,从而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