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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出台备案提醒工作制度 助推案件办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 2018-03-01 作者: 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2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出台《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提醒工作制度》。

《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提醒工作制度》规定了备案提醒工作流程,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提醒通知书》,明确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督促提醒各执法单位案件调查情况。督促提醒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案件调查情况,包括案件进度、时限要求及程序的相关规定;二是与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及案件移送情况;三是案件办理的程序及对举报人的回复情况。同时,该制度明确规定存在行政不作为、拖延、推诿、超期未办理也未及时报告等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况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下阶段,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抓好该项制度的落实,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各项措施、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进行检验,及时发现漏洞并补充完善,促进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