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近日,按照《关于高港区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泰高市监食〔2017〕7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以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老年人助餐点、旅游景区、大中型商场超市等为重点领域;以生产企业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贮存交付、人员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为重点环节;以散装食品、乳制品、酒类商品、进口食品、儿童食品、网络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密集排查。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力度整改,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各基层分局进一步落实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为严防排查走形式、走过场,区局将对风险排查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切实净化全区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食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