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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司法局三项举措学习省厅社矫工作新标准

发布时间: 2017-03-02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自省厅37项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试行以来,高港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积极认真学习,为标准在下一步的实施中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邀请专家授课培训。区司法局特别邀请了泰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的领导,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标准知识培训。围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标准》,选取了37项标准中的审前调查、矫正方案、电子定位等重点工作规范,对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是规范日常工作运行。以标准试行为契机,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监管、奖惩以及变更、解矫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

三是坚持理论与实战相结合。在全面贯彻执行标准的同时,注重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主动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及基层司法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积极提出可操作性措施和完善建议,为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