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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公证机构便民服务快速办理受赞扬[图]

发布时间: 2017-03-28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月24日上午,家住高港区口岸街道的居民陈大爷来到泰州市祥泰公证处,向公证员讲述其妻子半年前患脑溢血后长期住院,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故陈大爷至今无法取出其妻子所存的5000元钱。按照银行的要求,陈大爷应当前往法院等部门出具监护人证明,但法院答复出具监护人证明需要近半年时间。一筹莫展的陈大爷只得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公证处。

了解相关情况后,祥泰公证处立即启动了疑难案件处置机制,并在商讨形成可行的公证方案后主动和银行进行了电话沟通。当日下午,公证员前往高港中医院,现场核实了陈大娘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证书实际使用效果,公证员随后前往邮储银行与该行李姓负责人就声明公证书的内容、格式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并向该负责人解释了相关公证的作用。经过沟通后,该负责人现场确认陈大爷可凭声明公证书取出存款,同时承诺未来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将依据公证处出具的声明公证书直接为当事人提取存款。3月25日上午,公证员为陈大爷出具了声明公证书,并依据法律规定为陈大爷减去了部分公证费用。3月27日,公证员对陈大爷进行回访得知,陈大爷已凭此公证书取出其老伴名下的全部存款。

祥泰公证处一直将公证为民作为工作重点,不断转变公证服务方式,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办证等便民措施,近年来为当事人办理特殊公证近20件。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祥泰公证处会适时采取减免公证费用、对公证文书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对老弱病残优先服务等措施,充分履行公证职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