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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发布时间: 2017-02-06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高港区司法局修改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人员由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设立办公室,下设联络组、行动组、宣传组、保障组四个工作组。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组,明确主要职责,科学合理分工。

二是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方法。应急预案按照依法处置、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应对的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明确六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考办法及要求,适时组织演练,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及时、有效、规范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使其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在突发事件处理时,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