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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以“1+1+N”法律援助流动队为载体构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7-09-22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以“1+1+N”法律援助流动队为载体(1名法律援助律师、1名司法所人员、若干名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构筑以法律援助为切入口,整合司法行政条线资源力量,由被动式服务向前期介入、全程跟进的主动服务转变,有效满足群众各种法律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一是设立法律驿站,积极服务企业,做大“法企同行”品牌。法律援助流动队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了法律驿站,指派律师定期到法律驿站值班,解答企业的法律难题;通过现场咨询、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企业需求,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律师编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为企业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将园区所有企业都纳入企业法律服务QQ群,在线解答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将一些典型案例、风险防范、证据收集等相关法律知识推送到企业法律服务QQ群;定期组织各个企业的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沙龙活动,交流企业运营中碰到的法律难题,相互借鉴好的解决办法。

二是融通司法行政职能,应援共援,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法律援助流动队联合区矛盾调处中心和公律科,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提前排查,做好预警,能调则调,难调则援,当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当场指派律师及时介入;对于执行无果的特困受援人引入国家司法救助,延伸法律服务;利用高港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法律援助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法制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学法,处处守法的浓厚氛围;联合公检法机关在全区推行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为无辩护人的困难被告人无偿提供律师辩护服务;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配合社矫办做好入矫矫正工作。

三是构建三级服务平台,应援快援,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法律援助流动队实行区、镇、村居三级联动,建立高港区法律援助QQ群,加入的群众可以在群里面进行法律咨询、办理等工作。针对路途遥远、群众诉求集中的村居,法律援助流动队联合各镇(街道)司法所,集中上门快速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进一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今年高港区法律援助流动队共开展各类活动100多次,仅农民工讨薪,就为近300人要回了近千万元的工资,通过法企同行活动,为企业避免各类损失五千余万元。通过整合力量,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