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司法局三举措稳步推进司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今年以来,高港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合法、廉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和诚信的行政许可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司法行政许可审批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司法行政审批工作,我局积极和区编办对接,成立了行政许可科,将司法行政系统审批职能集中授权,并在高港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明确专人在窗口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积极学习,认识到位。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文件精神,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觉服从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遵守窗口各项规章制度,按区审改办和绩效考评细则的规定,扎实推进审批工作。
三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局编写了《高港区司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汇编》,规范施行来访接待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收文负责制度、监督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司法行政审批工作资料完整、审批有序、服务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