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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社区服刑人员首佩“电子腕带”

发布时间: 2017-06-06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服刑人员吴某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违反监管规定,成为该区首位“电子腕带”佩戴人员。

此前,该区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GPS+基站”手机定位监管方式,但在监管实践中仍存在少数外出欲望强烈的社区服刑人员设法逃避通讯核查,为堵塞监管漏洞、加大监管手段震慑力,该区试行采用“手机+电子腕带”定位监控“双保险”。

该区推行的“电子腕带”定位监管实现以下功能:一是平台系统具有实时定位电子围栏设定和越界报警功能,能自动发出定位信号,实现对佩戴者的实时监控,掌握其行动轨迹,如遇越界等异常情况,将第一时间报警;二是采用强大定位系统,提高定位监管精确度,实现定位监管“无盲区”;三是“电子腕带”防拆卸、防损毁。一旦自行拆卸、故意损坏等情况,监控后台将即时报警;四是该设备小巧隐蔽且防水,不影响佩戴者的日常正常生活。

下一步,该区将对故意逃避监管者、累犯、惯犯、暴力犯及再犯可能性大等重点人员加大“电子腕带”佩戴比例,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技防水平和监督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