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高港区司法局工作动态

高港区司法局“三查”做好律师事务所案卷评查整改

发布时间: 2017-09-11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高港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近两年归档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努力提升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开展自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自查,就统一律师服务专用文书格式、规范收案登记、卷宗装订要素、使用“律师e通”管理软件等共性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进行互查。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互查,各律所之间采取查看资料、与律师个别交流、当场反馈等形式,开展交叉检查,促进律师事务所之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加强督查。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自查及互查的基础上,高港区司法局及时成立督查小组,对律师事务所的案件评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整改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