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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司法局探索建立矛盾化解“闭环”运行体系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 2018-04-13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年来,泰州高港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创新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该局矛调中心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矛盾化解“闭环”运行模式,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有效整合力量,强化矛盾排查。该局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充分调动综治、公安、信访及相关基层力量,发挥广大调解员、网格员及“五老”志愿者、群众议事团成员的作用,强化尤其是全国两会、“春风行动”、“百日会战”等特殊时间节点的矛盾排查活动,力争排查在早、钝化在小,确保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社区)、重大矛盾不出镇(街)。

二是统一分流指派,强化纠纷调解。对摸排出的相对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协调分流,归口处理。对需要联合调处或涉及专业性的矛盾纠纷,适时运用“1+5+X”多元化解模式(“1”是1个中心、“5”是五调对接、“X”是指若干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联合调处,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进行“说事评理”,妥善化解。

三是注重分析研判,总结工作得失。认真执行研判会商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对调处成功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对调处失败的案件,分析个中原因,认真总结工作上的得与失,并形成相应材料,为日后全区矛盾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指明方向。

四是注重损害修复,强化纠纷预防。在全区面上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别形成典型案例或矛盾化解的好做法,通过报刊媒体、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或基层普法宣传阵地为载体加以宣传,通过宣传,一方面为广大人民调解员针对某一类型案件调处提供了工作方法,提升了工作效率,一方面向广大群众传播互助、友爱、和谐的正能量,起到“化解一件案,教育一群人”的作用,增强社会关系的损害修复,从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高港区司法局通过探索建立矛盾化解的纠纷排查——分流指派——纠纷调处——分析研判——损害修复最终回到纠纷预防的“闭环”运行体系,成效明显,仅2017年来,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70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6%,其中非正常死亡等重大复杂矛盾纠纷70余件,全部调处成功,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当、调处不及时引发的群体性或个人极端事件,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