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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高港区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贯会

发布时间: 2017-11-06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1月3日,高港区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贯会,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做好下一步工作。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司法所、祥泰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近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振东带领大家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的重点思想观点、重大理论创新以及重要战略部署,并就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抓好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了解群众需求,法律服务更加便捷。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建好、用好全覆盖网络,以看得见、有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和更多期盼。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保障民生、服务发展、深化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构建“一站式”、“综合化”的服务模式,打好服务“组合拳”。进一步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法律保障作用,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做实政府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
    二是回应群众关切,法治宣传更加精准。深刻认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聚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目标,扎实履行司法行政推进法治的职责使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使普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普治并举,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精准普法“三库一平台”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三是满足群众期盼,纠纷调处更加高效。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深化律师、公证等参与纠纷调解的做法,提高基层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集矛盾纠纷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分流化解、指导督办、社会修复等功能为一体的实战化平台。大力实施“人民调解110”工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协会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蔡阿姨”调解室、“百灵”人民调解员示范引领作用,利用“能人”效应,进一步放大品牌影响。
    四是关注社会和谐,特殊人群更加稳定。推进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和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评审和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司法检察监督巡查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建立网上巡查、矫务通巡查制度,强化电子定位监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精准化。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分析,加强社区服刑人员“一对一”精准矫正,组织开展分类教育及特定对象警示教育。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促进规范执法。
    五是着眼自身建设,队伍素质更加提升。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内部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形成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