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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维权难 法援见真情

发布时间: 2017-01-06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辛苦打工,年关将至,江苏某公司的9名职工却下岗失业了。他们都是公司的老员工,在公司的连续工龄都远超10年,公司不但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也未足额给予经济补偿金,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工人无奈,到高港区法援中心进行法律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并耐心详细地回答了他们的法律问题。咨询后,工人们与公司进行协商,但意见未被接受。工人无奈再次来到法援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立即了解情况,调取相关证据,仔细研究了本案的相关法律条文,弄清了2008年前的《劳动法》和2008年《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为准确适用法律,合理合法地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做了充分准备。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法援中心将一直跟踪督办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