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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2-28 作者: 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和省、市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最新要求。2018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域内河流的分布情况,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一、扎实推进河道“三乱”整治。根据《泰州市高港区河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督促各镇街全面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问题,力争实现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坡无垃圾、河水无污染、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目标。

二、打造一批“一河一策”实施示范点,升级治理模式,提升整体环境质量。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打造城区“一城一策”和宣堡港、许庄河“一河一策”示范点。督促各镇街根据“一片一策”,打造1-2镇街级“一片一策”示范点。

三、推广河长巡河APP的使用。进一步完善河长巡河APP和河长制管理系统,推广河长巡河APP的应用,推动各级河长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四、推进工作机制系统化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河长制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主要由各镇街每月自查和区河长办每季度督查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每年一次,严格河长考核和结果运用。

五、加强河长制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公众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收集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形成保护河道人人参与、生态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