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被列为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十三个试点单位之一。日前,区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单位编制《高港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由水利及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合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测量确定管理界线,进行信息化登记,并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为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打好基础。?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