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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办2016年 政府工作报告学习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8 作者: 商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知(国办秘函﹝2016﹞24号),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客户端定于4月1日至5月15日举办“测一测,2016政府工作报告知多少”在线专题学习及答题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为贯彻落实国办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园区、镇街要组织协调本单位工作人员,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协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下载国务院客户端,学习“2016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专题并参与答题。

二、各单位、部门要明确相关机构、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于4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相关机构及负责人、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5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活动组织的简要情况(包括参与单位的工作人员人数、参与答题人数、参与率等),同时以纸质方式盖章后通过传真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

三、各园区、镇街,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学习贯彻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在线专题学习及答题活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86966078;传真: 86966037;邮箱:379626038@qq.com。


附件:1.区各有关部门名单

2.在线学习答题参与步骤

3.地区/部门联络人员信息表

4.在线学习答题情况反馈表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区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知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计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法制办、信访局、民宗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价局、气象局、城管办、政务服务办、人防办、公安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交通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附件2

在线学习答题参与步骤


第一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中国政府网”或“zhengfu”。

说明:搜索页说明:微信二维码

第二步:点击“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有奖答题”——“下载客户端赢流量”,下载并安装国务院客户端。

说明:4

第三步:进入国务院客户端专题栏目“2016政府工作报告解读”学习专题,并参与“测一测,2016政府工作报告知多少”答题活动。

说明:7说明:专题页面

第四步:全部答对者请在相应页面填写手机号码和姓名。

说明:8



附件3


地区/部门联络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负责人





联络员






附件4


在线学习答题情况反馈表


填表部门/地区:(盖章)报送日期:年月日

地区/部门各单位

工作人员人数

参与活动人数

参与率

获得领奖信息






注:上述空格项为必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