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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发布时间: 2017-03-21 作者: 物价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化对燃气企业及非居燃气用户的影响,降低我区企业和非居用户的经营成本,我局及时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基准价格从每立方米3.04元下调至2.84元,最高浮动幅度仍按15%和17%执行,自2017年3月16日供气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