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高港区物价局工作动态

区物价局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17-03-06 作者: 物价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区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区物价局主要负责人与纪检组长、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各自的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