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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两家企业荣获“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17-05-26 作者: 物价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5月24日上午,区物价局举行“价格诚信单位”授牌仪式,向获得“2015—2016年度省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泰州市高港区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大润发高港店)和泰州市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通过争创省市级价格诚信单位,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管理。下一步,区物价局将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为高港区营造良好的价格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