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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住建局食堂厨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12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州市高港区住建局食堂厨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高港区住建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2017039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本项目预算260万元)

高港区住建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及安装1批,详见招标文件。

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具有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是厨具设备的生产厂家;

③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④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本次招标中所需提供的资质和检测报告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9月13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第3条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7年9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传真:0523-86966191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