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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03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州市高港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高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竞磋)-2017020

2、招标项目名称:

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项目

3、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具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2)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第3条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7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传真:0523-86966191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