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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27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州市高港区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高港区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2017026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高港区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检测项目(本项目预算67.6万元)

(要求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②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资质认证,且认证证书里必须有“监测因子”对应的检测内容;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CMA资质认证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交易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7年8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传真:0523-86966191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