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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的“高港模式”探索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18-05-04 作者: 司法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年来,泰州市高港区针对社会矛盾新形势、新特点,探索建立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科学划分功能区,整合吸纳多方资源,各方力量进驻联动,初步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高港模式”,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具体表现为四“注重”:

一是注重资源整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采取“1+3+N”的组织架构(“1”即:一个接待受理窗口;“3”即: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大办公室;“N”即:多个功能室(区),中心设立的分析研判室、律师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情绪宣泄室、巡回法庭等多种功能室),通过派驻人员、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促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主体衔接、制度衔接、程序衔接、效力衔接,构建完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

二是注重力量联合。中心在原有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纠纷调委会的基础上,于2017年又新建立了寄递、物流、食药品安全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累计达16个。选聘“调解高人”112名,所有“调解高人”基本信息、擅长领域、调解案例均可通过中心触摸屏查询,由群众自由选择,预约“点单”。接待大厅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对纠纷调处申请或其他事项由区社管中心负责人进行“初诊”,对确需介入调解处理的,根据案件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诊”,具体分流到行政、司法、人民调解三大办公室。对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的案件,政法委协调明确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多个部门专家进行“会诊”,通过涉事主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调解,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反复激化。

三是注重系统融合。随着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日益增多,形成了目前的信息系统“各自为战”的“烟囱”式状态。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政法工作中实际应用,中心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依托省社区矫正系统平台,将省综治信息系统、公安视频监控、阳光信访系统以及高港公安“小威士”智能报警服务系统,组合到信息平台进行切换使用。调解过程中若需中心提供人力支持,全区各司法所调解室可即时连接,通过调解专家库人员的参与,节省了面对面调解的时间。对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中心可进行远程视频、远程指挥,提高了处置效率和化解速度。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中心通过推动数据运用联动融合、治理力量联动融合、矛盾化解联动融合,把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作为提升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完善了社会矛盾排查报告制度、指派分流制度、会商研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起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形成了一条多元协作的矛盾纠纷解决新路子。中心自建立以来,累计指导和直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其中重大复杂疑难矛盾、非正常死亡纠纷近百件,为保证党的十九大和今年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期间全区社会安定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中心先后接待省、市领导和外地考察指导20余次,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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