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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全国首发抚养权证明书

发布时间: 2018-05-04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放了全国法院首份抚养权证明书,今后在需要证明的时候,不需要出具厚厚的证明书,也能很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前不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女方王某与男方刘某于2014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生女随男方生活。现在四年过去了,小女孩多次向女方王某表示,想跟着妈妈生活。于是,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经过法院调解,男方同意小孩随女方王某共同生活,为了解决女方王某的后顾之忧,法院向王某发放了抚养权证明书。


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张抚养权证明书。


富有法官温情寄语的抚养权证明书是区人民法院在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一项新举措,发放抚养权证明书,既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同时也避免了相关部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而导致当事人重复跑腿、增加诉累的情况,是一项便民、利民举措。


据了解,区人民法院除了发出全国首张抚养权证明书,还推出了离婚证明书、监护权证明书,每种证明书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制作和颁发,与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效力。“证明书制度”也是区人民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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