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现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结合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500元(多退少补),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至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3、报考“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4、考生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