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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0-26 作者: 金融办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42号)和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2011]50号)文件精神,研究决定在大泗镇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现就公司股东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条件

1.股东必须是户籍所在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注册在其境内的除担保公司、典当行以外的法人企业。

2.单个法人企业出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并作为公司股东注册资本存入指定银行。

发起人必须有社会责任感,经营诚信度高,道德优良,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有较好的社会美誉度。

3.自然人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是指除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以外的自然人。

二、报名方式

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资金信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一寸免冠照片2张;

4.领取相关资料。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四、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大楼东群楼305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万元(无息,未中标即退还投标人,中标的投标人待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时转入相应账户抵算资本金)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3日下午2:30时,在区金融办进行,开标结束后,即转入评标程序。

联系人:谢女士0523-86910163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

开户行:农行港城支行

账号:217201040001730


泰州市高港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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